银光老年协会章程

(2015年5月修改版)

 
一, 名 称: 银光老年协会 Silver Light Senior Association

二, 性 质: 银光老年协会是一个在 Virginia 州政府注册的,非牟利性、 非政治性、非宗教性的民间团体,独立地依法开展活动。

三, 宗 旨: 银光老年协会以团结服务华裔老人,开展适合老人的各类活动,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和民间友谊,帮助华裔老人进一步了解美国,参与社会活动,融入主流社会,争取和维护应有的权益为宗旨。

四, 个人会员: 1, 凡居住在北维州, 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华裔,同意本会章程,自愿填写会员登记表, 均可成为会员。

2, 会员有参与协会事务,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

3, 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,要遵纪、量力、自理、互助;亦有为协会做义工的义务。

4, 参加协会活动,如发生意外,造成损失,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,或通过个人意外和医疗等各类保险获得经济补偿。

5, 未经理事会授权,不得以协会的名义从事为个人牟利的活动。

五, 集体会员: 1, Virginia 州地区凡有二十人以上的活动点, 遵守本会章程;可设立银光分会。

2, 分会长及副分会长由各地区会员推举, 报银光协会理事会备案, 任期为两年, 连选连任。

3, 各分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解决。

六、组织机构: 理事会是银光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。

1、理事会的产生:

   (1)理事会根据换届工作的需要,成立专门的新一届理事会筹备工作小组,由办事公正的现任理事或资深会员组成,广泛听取会员的推荐和意见,提出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;再由理事会确定或者由银光二级联席会议协商产生。

   (2)每届理事会理事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,任期两年,连选连任。

   (3)新老理事会举行交接联席会议,推举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,理事长连任不超过两届。

   (4)银光二级联席会议由理事会全体理事、各分会会长、各活动团队负责人参加,会议由理事长主持,审议理事会工作,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2、理事会的组成:

   (1)理事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,包括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~2名。

   (2)理事长负责全面工作,对外代表本会,对内综理会务,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,协调分会和活动组事务;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处理会务。

   (3)理事分工负责理事会具体事务,并完成理事长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
   (4)理事长因各种原因,一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时,应提前作好工作安排,由1名副理事长代理其职务;超过三个月时,理事会应重新推举理事长,并补充所缺理事。

   (5)理事会成员因各种原因预计六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时,应自动请辞,并由理事长提出补充理事人选,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,参加理事会工作。

3、理事会的工作:

   (1)举办各种学习, 娱乐, 健身活动.

   (2)弘扬中华文化,加强同各社团之间的友好往来。

   (3)组织各种信息交流,办好银光网站和《银光通讯》,帮助老人们了解美国有关福利和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政策,报道银光各类活动等。

   (4)负责对外联络,争取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, 提高银光协会在本地区的知名度,积极融入主流社会。

   (5)理事会一般二至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,理事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不同类型扩大会议,不同意见须及时沟通协商。

   (6)理事会成员的服务无报酬。

   (7)协会根据需要聘任有关专业顾问,由理事会提名聘任,可連聘連任。

七、财 务: 理事会是银光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。

1、财务总则:

   (1)协会设财务理事一人,负责管理协会的财务。

   (2)协会建立独立的帐户,按美国有关税法进行财务管理。

2、经费来源:

   (1)银光接受社会各界及个人赞助,赞助费可凭银光税号依法申请免税。

   (2)银光努力争取申请政府及基金会的专项拨款。

   (3)银光不向会员征收会费。

3、管理与监督:

   (1)完善各项财务收支手续,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协会财务状况。

   (2)理事会委托有关人员保管好银光购置的公共财物。

八、章程解释和修改: 1, 本章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。

2,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修改章程时,委托专人负责起草章程修改草案,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